安勤科技遵循AA1000AP(2018)當責性原則,根據包容性、重大性、回應性、衝擊性四大標準指導原則,定義利害關係人類別,爾後參考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(SDGs)及GRI Standards 永續性報告指引,2023年也公開CDP碳揭露專案及透過SASB準則、TCFD氣候相關揭露建構重大性議題分析模式與流程,盤查對公司及利害關係人最為關鍵之重大議題,以確立永續報告書揭露範疇與內容,並說明相關管理方針及績效,除了確認永續報告書內容涵蓋安勤科技所面臨之內、外部重大永續發展挑戰,同時做為研擬永續管理目標的基礎,並經董事長審核後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。
利害關係人鑑別及溝通 環境永續、社會共好與公司治理(ESG)議題是安勤科技實踐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方向,也是影響公司永續發展的關鍵因素,本公司特別邀請跨部門主管對利害關係人進行鑑別,參AA1000AP(2018)當責性原則(包容性、重大性、回應性、衝擊性四大原則)鑑別出優先議合的 6 大類利害關係人,包括員工、股東 / 投資人、客戶 / 合作夥伴、供應商、政府機關、社區 / 非營利組織。 為了能夠充分傾聽各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及想法,安勤科技溝通的方針是根據日常業務往來及透過各型態管道如下表,主動積極的以各種方式進行雙向溝通,並方便利害關係人針對其關注之永續議題進行交流及回饋。 下表為安勤常用的溝通管道及頻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