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勤依循 ISO 14064-1:2018、《環境部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》及公司內部《溫室氣體盤查管理程序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作業,並採用「營運控制法」作為組織邊界設定與排放量彙整基礎,以完整掌握各營運據點之溫室氣體排放情形。盤查範圍涵蓋連城總部、立德廠及台中辦公室,並針對範疇一(直接排放)、範疇二(能源間接排放)及部分範疇三(其他間接排放)進行定性與定量盤查,以全面掌握主要排放來源與風險。本報告書溫室氣體排放量之計算,係依據行政院環境部最新公告之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》進行排放係數引用;全球暖化潛勢值(GWP)則採用 IPCC(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)第六次評估報告(AR6)公告之數值,以確保盤查結果符合國際標準與國內法規要求。安勤已引入第三方查證機構進行現場查證,以提升溫室氣體盤查數據之透明度與準確性。
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 安勤以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(噸 CO₂e)/營業額(百萬元)」作為溫室氣體排放強度之計算基準,用以評估企業營運活動與溫室氣體排放之關聯性,並作為追蹤減碳成效與提升營運效率之重要管理指標。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所涵蓋之氣體種類包括:• 二氧化碳(CO₂) • 甲烷(CH₄) • 氧化亞氮(N₂O) • 氫氟碳化物(HFCs) • 全氟碳化物(PFCs) • 六氟化硫(SF₆) • 三氟化氮(NF₃)